学习乡村治理与乡风文明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7-06-12   作者:景泰县五佛乡副乡长 卢昌泰  ; 点击:

  6月5日,杨凌区人大主任、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客座教授、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终身研究员任博给我们讲了《乡村治理与乡风文明》专题。授课中,任教授结合我国新农村建设现状,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为我们讲解了加强乡村治理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保证作用和乡风文明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灵魂作用。通过认真学习,我就乡村治理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的问题谈几点体会:

  一、乡村财务困难。随着农业税的取消,乡镇失去重要财源,而大部分乡镇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工业基础薄弱,乡镇财政枯竭直接影响乡镇管理的正常运行,无力给农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而长期以来,村集体经济薄弱,难以解决村上困难,降低村两委威信,影响乡村治理。

  二、乡村两级关系不协调。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但在具体操作时弹性过大,乡镇政府还是习惯于以行政强制的方式领导村委会。其次从制度上来讲,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而不是一级行政组织,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但在实践中,由于乡镇管理要依托村委会去实施,村委会实际上同时承担了自治和行政双重职能,当两种职能发生矛盾时,往往是自治职能让位于行政职能,其结果就是既抑制了村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又削弱了乡镇行政的效能。

  三、村“两委”关系矛盾突出。村党支部处于领导核心地位,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组织村民自治。但在实践中又存在许多问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之间“将相不和”,工作不协调。一是片面强调党支部书记“一把手”地位,代替村委会决策,干预村委会自治。二是个别村委会成员片面强调自治,认为自己是村民选举产生的,而党支部只是几十个党员选的,在思想和行动上排斥党支部的领导。三是部分村委会在工作中缩手缩脚,村主任看村支书脸色行事,对村里的事务不敢管或者不愿承担责任。

  四、村民分层流动加快。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在二、三产业高效益的推动下,追求更高收入,企盼更好生活,驱动着农村村民,特别是青壮年村民外出到城镇从事二、三产业,导致不少村仅剩老人、儿童,出现了空壳村的现象,这就使村民委员会很难召集村民召开村民会议,不少村大小事情都由村委会研究决定,村民自治成为村委会自治,甚至成为村主任自治,使村民自治难以依法正常运转。

  这些问题的存在,就要求我们要不断强化乡村治理的措施:

  一要加强乡村班子建设,必须完善干部选拔机制,建立公开、民主、科学的干部选拔机制是乡村班子建设的保证。

  二要建立健全乡村治理制度。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健全“一事一议”制度,要建立民主监督制度,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三要加大财政向乡镇转移力度。加大乡镇机构改革力度。按照职能依据原则,按岗定编,平等竞争,择优上岗,精简人员,按职能重新设立机构,通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加大农村文化、教育、卫生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合市场经济条件,适应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事业需要的新型教育、卫生体制。大力推进乡镇综合改革,通过改革,转变职能、理顺关系、加大服务、强化管理。

  四要加强对乡村治理工作的指导。发展培养在乡村治理方面的典型,不断扶持乡村治理方面大胆创新的人和事。要组织专门人员,深入研究农村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探索乡村治理新途径、新路子。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切实加强对乡村治理机制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违背民主决策、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和事要严肃批评,不断促进乡村治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