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考试

关于杨凌示范区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

杨陵区教育局,驻区各普通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结合杨凌实际,现就2014年全区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为准。

 

(三)身心条件:

 

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注: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报名范围:已取得相应学历,杨凌户籍或非杨凌户籍但与杨凌各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社会人员;驻区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非师范类)。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三、考试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考试内容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1。

 

2.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5日至3月8日。

 

(2)报名地点和方式:社会人员到杨陵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联系电话:029-8701211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考生在南校区3号楼成人教育学院3楼直接报名。

 

(3)应提供的材料:社会人员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或与杨凌各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驻区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报名,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学生证、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学校未统一组织报名的驻区普通高校2014届毕业生,本人直接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在陕2014届大学毕业生申报教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

 

3.理论培训

 

(1)培训机构: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培训学院两家单位负责本年度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原则上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本校2014届毕业生的培训,咸阳师范学院培训学院负责社会人员的培训。考生应于3月8日前主动报名参加基础理论知识培训。培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宏029-87082145、13772536977(西农大);华榕13891011003(咸阳师院)。

 

(2)培训考核:培训合格人员取得加盖杨凌示范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和培训单位公章的培训合格证书(具体格式由示范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制定),作为参加取得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不参加培训或参加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的不得核发准考证、不准参加考试,其他非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视为无效。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补考考生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补考考生可以不参加本次培训。

 

4.准考证领取

 

4月14日-18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培训合格证书、培训单位开具的国家正规票据(票样在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提前报备)到杨陵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5.考试时间、地点

 

全省考试时间为4月20日(星期日),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显示的为准。

 

6.成绩公布

 

5月中旬起,考生可在陕西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考试成绩单,网址为:www.snedu.gov.cn。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1.专业技能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中、下旬。

 

(2)报名范围:2014年在杨凌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013年、2012年在杨凌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人员。

 

专业技能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网报成功后申请人应自行打印“带报名号的信息表”。

 

(3)体检:体检由杨凌示范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组织,统一安排在杨凌示范区医院。体检时,考生应空腹,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4)思想品德鉴定: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填写。

 

(5)现场确认。考生在杨陵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场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网上打印的带有报名号的信息表;

 

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同底版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一张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另两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

 

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供);

 

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加盖鉴定部门公章,见附件3);

 

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带二维码);

 

培训合格证原件。

 

考生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按以上列明的顺序进行整理装订,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姓名、性别、所在单位或学校、申请学段学科、联系电话等信息。所有复印件由考生自行复印,复印件与原件分开装袋。

 

2.专业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初步定在6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范围: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教师资格申请人申报的相应学段和学科内容。小学测评四年级内容;初中测评初二内容(化学测评初三);高中测评高二必修课内容;幼儿园测评中班内容。教材由考生自带,版本为杨凌示范区现用教材版本。

 

(3)其他事宜:专业技能考试不再组织专门培训,也不指定有关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专业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和相关要求等将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网”和“杨凌教育网”公告栏目和报名地点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请相互转告,以免错过时间。

 

四、有关要求

 

1.杨陵区教育局和有关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确保本年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工作顺利完成;要确定专人负责,把好资格审查关,严禁随意放宽条件,所有收费都必须开具国家正规票据,一人一票,项目相符、金额一致,严禁借机乱收费,确保收费透明、合规。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监督和举报电话:029-87031714。

 

2.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

 

3.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凡取得我省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参加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4. 考试费用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60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人,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人。理论课培训费用400元。

 

5.关于教育部试点省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问题以及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培训问题,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陕教师〔2012〕72号)有关规定执行。

 

6.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逐级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201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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