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清明期间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01  浏览次数:

转发:关于清明期间重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的通知

 

  清明节将至,为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假日风气,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坚持挺纪在前,做到有禁必止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四风”要求,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使用公款送礼、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发生。
  各类公车要定点集中停放,假日用车严格执行派车登记制度。
  二、加强纪律教育,弘扬清风正气
  各党委(总支)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站稳立场、把准方向,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守牢纪律底线。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严于律己,率先垂范,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积极倡导文明祭扫、低碳祭扫,做新风尚的引领者。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爆光,形成震慑。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举报电话和邮箱:
  党委校长办公室:87082809   office@nwafu.edu.cn
  校纪委  监察处:87082862   jjw@nwafu.edu.cn

校纪委 监察处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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