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9月国家开始实行国家奖学金制度,2002-2004年国家每年出资2亿元,定额资助约45,000名贫困生,国家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发给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资助10,000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年6,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资助35,000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2005年9月国家正式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资助5万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年资助53.3万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2005年我校国家奖学金资助名额为350名,国家助学金资助名额为834名。
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贫困,生活俭朴。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