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农场的一些小感想

发布日期:2016-11-24   作者:景泰县安全监督管理局 寇宗垚  ; 点击: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今年有幸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习,才了解到家庭农场这种形式早已发展开了。只是我县受到各种条件制约,到现在发展很缓慢,甚至是看不到发展的希望。现结合大城市专门定制有机农产品的这种形式以及在西农学习的家庭农场相关知识,我觉得这两者在我们景泰县可以有效的结合起来,为我县发展家庭农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发展景泰特色“小型家庭农场”

我县是小县城,人口不多,县城人口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农村,那么家家户户有农村亲戚就不可避免,我们将这方面的信息进行统计,然后统一划分,选出一个有“实力”的农民亲戚,让他专门负责几家城镇亲戚全年的“有机”农产品供给。这种形式有这样几个好处:第一,从亲戚处买来的农产品质量上比市场上买来的放心些;第二,对于农民来说,家里的农产品以及养殖的家畜等有了销路,那么就有了信心,就可以持续的做好做大下去。

2.结合地域优势,发展有预算式特色农场

景泰县处在三省交界,道路四通八达,距县城2.5小时车程以内的二三线城市较多,我县可以成立一个由政府担保的特色有机农作物种植、养殖以及配送公司,目标就是附近的这些二三线城市居民。这种形式的好处:第一,经过预算进行种植与养殖,大大降低了种植与养殖风险;第二,由政府出面担保的公司,可信度高,让用户觉得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