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主任、学生班: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和中国银行杨凌支行要求,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对2006年度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贷款对象:
2006级需申请助学贷款的职教贫困生。
二、贷款额度
1、交清学费或已交部分学费,不再申请本学年度已交过的部分学费贷款,但仍可申请其它部分贷款。
2、各班严格按照学院所分配名额及额度,不得突破。
三、贷款资料:
申请贷款的新生必须提供以下书面资料,并要求按以下先后顺序整理、装订:
1.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生证的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上为身份证,下为学生证)
3.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贴在A4纸上)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表1)
对于初审合格的学生,各班主任负责收齐所有贷款书面资料,统一出具学生的学、宿费用书面证明交学管部统一盖章,并统一打印、填写《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中行贷款学生家庭有效联系方式》等书面材料,各班主任初审签字后,于10月25日以前统一交学管部。
四、工作安排
1、200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组设在学生教育管理部,由谢心同志任贷款工作组组长,吴红英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2、各学生班必须在班主任直接指导下,成立由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共3名(由全班同学无记名投票推选)组成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小组,开展贷款相关工作。
3、符合要求的贷款学生,应向班级工作小组提供已缴学费的收据等,班级工作小组分别按照各班贷款总额度和学生贫困情况,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推出符合本班贷款总额度的分配结果,全班学生无异议并经班主任审定签字后,上报学生教育管理部。
4、学生教育管理部依据各学生班上报结果,结合本院学生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学校规定进行审核后,报请学院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学生处勤工助学贷款办公室。
5、学校对上报的学生进行复核,经银行批准后,确定最终符合贷款额度的贷款学生。
五、发放办法:
学费贷款(含住宿费)分年发放,基本生活费贷款分月发放。学费贷款和住宿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指定账户;生活费贷款由经办银行按月划入借款人在该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
六、几点要求:
1、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资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措施,各班级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续贷款的前期工作。
2、 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学生如有不良消费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以后的贷款资格。
附:成人教育学院2006年新生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分配表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单位:元)
序号 |
班级 |
班级人数 |
贷款人数 |
预贷总金额 |
1 |
园艺1 |
39 |
7 |
38500 |
2 |
园艺2 |
37 |
7 |
38500 |
3 |
园艺3 |
36 |
6 |
33000 |
4 |
动物科学 |
40 |
7 |
38500 |
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0 |
7 |
38500 |
6 |
农业水利工程1 |
38 |
7 |
38500 |
7 |
农业水利工程2 |
38 |
7 |
38500 |
8 |
农业水利工程3 |
38 |
7 |
38500 |
9 |
机械设计制造机器自动化1 |
40 |
7 |
38500 |
10 |
机械设计制造机器自动化2 |
40 |
7 |
38500 |
11 |
电子商务 |
40 |
7 |
38500 |
12 |
会计学1 |
35 |
6 |
33000 |
13 |
会计学2 |
34 |
6 |
33000 |
14 |
会计学3 |
33 |
6 |
33000 |
15 |
工商管理 |
39 |
7 |
38500 |
16 |
园林专升本 |
30 |
3 |
16500 |
17 |
农利水电工程专升本 |
8 |
1 |
5500 |
合 计 |
|
605 |
107 |
577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