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成人教育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05  浏览次数:


成人教育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工作,保证采购质量,预防和杜绝腐败行为,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院采购物资、印制材料、维修设备设施、修缮工程等(以下统称项目)应遵循勤俭节约,按需申报,严格审批的原则,通过集体采购或公开招标实施。

第二条 学院成立采购工作组,负责项目的集体询价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行政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党委纪检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国资员、申请人及职工代表为成员。

第三条 项目费用在10万元(含)以上的,报学校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项目费用在10万元以下的,由学院采购工作组组织实施。

第四条 货物和服务采购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集体采购、货比三家、择优选购”的原则。参与物资采购、项目招标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抵制腐败。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本着节俭办院的原则,在充分调研产品规格、价格和质量的基础上提出采购申请,填写《成人教育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审批单》,履行审批程序,交由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第六条 按照学院“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定办理,即预算内项目3万元(含)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3万元以上的由院党政联席会审批;预算外项目2万元(含)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院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的由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第七条 对零星采购项目,采购工作组要通过论质论价进行,并选择一定数量的文具商店、电器维修店等,作为备选单位。凡项目费用在0.2万元(含)以下的,履行审批程序后,由国资员联系备选单位采购、印制、维修。一次性采购金额在0.2万元以上2万元(含)以下的,由采购工作组集体询价采购;2万元以上的,由采购工作组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鼓励在知名网站采购物品,通过网络平台采购的可不经过招标过程,由采购工作组进行询价比价后采购。

第八条 采购后实行“谁采购,谁验收”原则。验收完后,国资员对项目的完成情况(包括数量、规格、质量等)按规定办理入库登记等相关手续后交付使用。

第九条 项目完成报账时,由采购工作组相关人员在发票上签字确认,院党委纪检委员审核,经院长审签后按学校要求进行报账。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成人教育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审批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合计

用途

备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采购形式:

审核人:            审批人:

备注:此单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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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育学院货物和服务采购单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价

数量

合计

用途

备注

































申请部门:            申请人:

采购形式:

采购人:            验收人:

备注:此单由采购人、验收人签字交申请人保管;报账时须附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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