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陕西省农学会副会长、高级经济师张旭峰,用自己几十年对农业农村政策和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经验,带领神木市农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财务人员培训班学员深入探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与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与关键要点。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意义与内容
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并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历经多年立法调研与审议,旨在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
二、财产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规定
集体所有财产的管理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践经验,对集体资源性财产、经营性财产、非经营性财产分别依法进行管理。集体经营性财产的收益权可量化到成员,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重点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要充分体现农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坚持民主、公开、成员受益原则。需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源管理制度。同时,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农民新的联合与合作,完善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五篇文章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需做好五篇大文章。一是土地利用;二是发展壮大;三是联合合作,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合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四是乡村治理,落实网格化管理;五是共建共享,以民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张旭峰老师本次专题培训深入剖析了政策法规内核,传授了精细化管理工具,赋能各位学员成为本地区“三资”规范化治理的引领者和践行者。通过大家学以致用、持续精进,定能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迈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的新台阶,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不竭的制度动能!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铸魂赋能为三农”,积极办好全国农业农村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农民发展学院,被誉为我国高校服务“三农”的一面旗帜。现有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基地14个,形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行业领先的涉农继续教育体系,着力为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输送卓有成效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